| 安全常识
1 、车辆进站报班时,调度员负责检查车辆运行手续、车辆检验合格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车路单是否齐全有效,否则不予排班运行。 2 、单程在 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和夜间班车,必须配备 2 名以上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夜间 ( 晚 22 时至次日早 6 时 ) 运行的客运班线必须避开三级以下 ( 含三级 ) 山区公路或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对已开通运营的班车线路要进行调整,无法达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应停车夜间运营 3 、旅客绝对不允许将“三品”带进站,工作人员将重点在进站和上车前查堵“三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认签制。没有配备三品检测仪的车辆实行开包检查。 4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 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 4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5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10% 的免票儿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㈠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 10% 。㈡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第一百零六条 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7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单位的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8 、车辆应配备灭火器。高级客车、卧铺客车和大型客车应配备 8Kg 灭火器一只;中型及以下客车应配备 4Kg 灭火器一员。冬季应备有防滑用具。 9 、客运站严格按车辆核定座位售票,不售超员票、不检超员票;严格出站检查,确认结算单人数与车内实载人数相符,无“三品”签字后,方可出站。 10 、在紧急疏散旅客的情况下,包车必须选择车辆技术状况为一级,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的车辆和驾驶员,凡包车每次超过两辆以上,必须选派一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带队,负责及时处理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遇有冰雪、浓雾、雨汛天气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视情发车或不发车。发车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 12 、遇有重大险情、突发事件或客流高峰等情况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2007 春运常识 1 、交通部提出在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的过程中,要做好“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2 、2008年春运主题:安全、畅通、文明、和谐 3 、2008年是安全工作的落实年、攻坚年。 4 、2008年全国“春运”从 2 月 3 日开始至 3 月 14 日结束,历时 40 天,我省公安机关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前从 1 月 15 日开始。 5 、今年春运,全省公路运输将发送旅客 1800-2000 万人,比去年增加 4%-5% ,其中学生客流占 25%-30% ,农民工客流占 45%-50% ,探亲流占 25% 左右。今年将有 13000 辆客车加入到春运的行列,其中我市公路运输发送旅客 480 万人次左右,我中心发送旅客 60 万人次左右。 6 、2006 年内负有亡人事故主要以上责任或交通违法记分满 12 分的驾驶员和其他不具备相应资格及未签订“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的人员一律禁止参加春运。 7 、2008年春运车辆检验的范围是: 7 座以上的客运车辆 ( 含各类微型面包车 ) 。 2008年 1 月 1 日以后新上户的参加春检车辆,只签章,不上线检测。不参加春检,无春检证的车辆,禁止参加春运。 8 、2008年春运重点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货运车违法载客、违规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未参加春检客运车等违法行为。 9 、为了旅客的出行安全,今年春运前,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及相关员工,全部要进行一次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以反违章、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为重点。 10 、 2008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目标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通过强化源头管理、路面巡逻监控和定点执勤,严把 7 座以上客运车辆检验关,严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路面执勤执法,不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对 7 座以上客车 ( 含各类微型面包车 ) 、校车及运送学生、幼儿车辆、旅游包车和剧毒、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全市人民安全、祥和欢度“两节”。 11 、对春运期间途经我市的外埠客运车辆要严格管理,发现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罚外,要就地停运一周,并对驾驶人及其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考核培训合格后,须经市预防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同意,方可放行。 12 、在春运期间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开展“五查五整顿”,一查经营资格,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客运企业;二查事故企业整改,整顿客运企业;三查营运客运车辆,整顿非法改装车;四查营运客运驾驶员,整顿责任驾驶员;五查客运场站,整顿不达标场站。对春运驾驶人进行严格的安全资格审核;发现客运企业有 3 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要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媒体公开曝光,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品”常识 1 、“三品”是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的简称,包括十二大类物品: ⑴爆炸品。如雷管、炸药、传爆助爆管、导火索、火帽、引信、烟火制品 ( 礼花、鞭炮、摔、拉炮等 ) 、点火蝇、发令纸 ( 打火纸 ) 等; ⑵易燃液体。如汽油、去光水、引擎开启液、染皮鞋水、打字蜡纸改正液、汽车门窗胶、橡胶水、脱漆剂、环氧树脂、皮革光滑剂、油画上光油、刹车油、防冻水、柴油、显影液、印刷油墨、煤油、樟脑油、松节油、松香火、擦铜水、钮扣磨光剂、香蕉水、松节油、油漆等; ⑶易燃固体。如硫磺、火补胶、红磷及其制品等; ⑷压缩气体类。如甲烷、乙烷、丁烷、气体杀剂、打火机气体、液化石油气等; ⑸易自燃的物品。如黄磷、银粉、油布等; ⑹毒害物品。如砒霜、敌敌畏、氰化物、砷、赛力散、鼠安 ( 含各类鼠药 ) 、敌百虫等; ⑺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硝酸、臭氧水、氯酸钾、苛性钠等; ⑻放射性物品。如夜光粉、发光剂、放射性同位素等; ⑼氧化剂物品; ⑽遇水易燃烧的物品。如金属镁、金属钠、铝粉等; ⑾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 ( 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 ,带有自动装置的弹簧刀 ( 跳刀 ) 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双刀、三棱尖刀; ⑿枪支类: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自制枪支。 2 、乘车者携带的与“三品”有关的物品有限量规定。如:指甲油、定发水等每位旅客限带不得超过20升;气体打火机不得超过 5只;火柴不得超过20盒;香精、香水不得超过100毫升;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不得超过300毫升。 3 、特别申明:凡旅客因为不清楚而携带了“三品”,只要是主动交出的,不追究责任。但是,一经查出,除规定没收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 、必须指出:携带 雷管、 炸药上车,绝非“不知者不罪”。不论是故意还是无意,也不论数量多少,是否造成后果,均可参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视为犯罪行为处以二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 服务常识 1 、客运中心春运工作主题 安全春运 和谐春运 文明春运 特色春运 2 、客运中心春运服务承诺 票价不上浮 不售超员票 加车不加价 免收服务费 增设售票点 延长售票时 开通专售口 开放候车厅 如遇天气变 路况信息畅 启动应急案 平安伴您行 全天优服务 方便您出行 欢迎您监督 确保不滞留 3 、车站寄语: 温馨伴您行 平安伴您行 和谐伴您行 4 、奋斗目标: 优服务 树形象 创品牌 优环境 人为本 创一流 优秩序 走得好 创佳绩 5 、服务理念:团结创新 优质高效 务实奉献 6 、服务宗旨:优质 安全 文明 正点 7 、员工行为规范 明确“一种思想” 明确“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 塑造“两个形象” 塑造车站文明“窗口”形象、塑造客运职工“文明使者”形象。 抓好“三个优质” 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 注重“四个统一” 统一文明用语、统一服务礼仪、统一工作程序、统一规范操作。 实施“九个五工程” “五种意识”:树立无私奉献意识、树立创优争先意识、树立竞争忧患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树立突发疫情防范意识。 “五项宣传”:进行运营法规宣传、进行安全常识宣传、进行文明服务宣传、进行公共道德宣传、进行突发疫情预防宣传。 “五个一样”:普客与豪华一样接待、个体和国营一样管理、短途与长途一样扶持、客多客少一样标准、站内与途中一样服务。 “五个上门”:团体购票上门、市区内大中院校送票上门、老弱病残旅客服务到家门、军政科研机关送票上门、服务违诺道歉上门。 “五个主动”:主动延时售票、主动导购导乘、主动排忧解难、主动扶老携幼、主动征求意见。 “五个贯穿”:加强管理贯穿脑勤多思、安全综治贯穿眼勤多看、接待信访贯穿耳勤多听、钻研业务贯穿嘴勤多问、实施服务贯穿手勤多做。 “五个重点”:重点抓好安全管理、重点搞好环境卫生、重点整治站车秩序、重点做好优质服务、重点抓好途中质量。 “五个保障”:建立突发疫情防治体系,保障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理;制定安全可靠把关制度,保障运营班车及旅客走的安全;建立客运信息服务体系,保障为旅客及时提供出行信息;落实各项便客服务措施,保障旅客出行便利;设立特困旅客救助基金,保障有难旅客顺利返乡。 “五个满意”:旅客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经营者满意、自身满意。 一、客运站、客运班车经营者郑重承诺如下: 1 、客运站对出站客车进行安全例检,杜绝客车带故障出车。 2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 3 、客运站按照车辆核定载客限额售票,严禁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4 、春运期间票价不上浮、不涨价。 5 、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待车辆清洁卫生。 6 、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7 、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8 、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 4 个小时。单程在 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9 、不超速行驶,不违章、违规行驶。 10 、遇到雪、雾、结冰等恶劣天气条件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视情发车或不发车。发车时车辆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行驶安全。 11 、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二、旅客平安出行提示卡 为了确保您的出行安全,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使您和家人渡过一个平安、详和的春节,向您温馨提示: 1 、请您到汽车客运站持有效客票乘车,不要在站外和高速路口乘车。 2 、请您乘坐经运管机构许可,并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春运证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 3 、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携带免票儿童的乘客应当在购票时声明。 4 、严禁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它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5 、请不要乘坐超员客车。 三、您在乘车过程中如发现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请拔打 96566 运政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 、客运站擅自上浮、上涨票价。 2 、客运站发超员车,客运班车超过核定数量载客。 3 、客运班车违反规定载货。 4 、客运经营者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敲诈旅客。 5 、客运经营者擅自更换运输车辆或者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 6 、客运班车不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不在规定的途经站点上下旅客。 7 、客运班车在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8 、驾驶员酒后驾驶、违章操作、超速行驶、边疆驾驶时间超过 4 个小时。 9 、单程在 4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 600 公里以上)的客运汽车,未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 对您的举报,如调查属实,运管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规经营者实施行政处罚。 |